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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0彭媁琳、馮建棨/台北報導

中火燃煤機組 除役不拆除

立院通過,10部燃煤機組轉備用因應不時之需,並提前於2035年實現全部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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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主決議重點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通過民進黨團版本的中火主決議案,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除役不拆除」,以因應緊急危機。台中電廠的10部燃煤機組原定2046年前全部除役,應提前約10年於2035年實現。

 民進黨團是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提出版本,主決議重要內容為:建請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除新燃氣1、2號機組外,加速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3、4號機組計畫及天然氣接收站計畫。未來每完成一部新燃氣機組商轉,二年運轉順利後即除役不拆除,無運轉許可,但機器保留,現有二部燃煤機組,以達成早一天燃氣少一天燃煤。

台電:遵照上級機關辦理

 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表決結果為出席106人,68人贊成、無人反對、38人棄權,贊成者多數通過。台電回應,決議要求的除役規劃比台電現行規劃變動許多,台電身為國營事業,必遵照國會及上級機關指示辦理。不過主決議影響電廠機組除役規劃,涉及整體電力供應穩定,需要時間細部試算,一有具體結果會向外界說明。

 台電強調,增氣減煤腳步不會變,也會加快燃氣機組擴建,過去就規劃燃氣機組上線後,燃煤機組轉備用,但不會除役,這是為不時之需。現在要求「除役不拆機」,也是為了最緊急的狀態下確保穩定供電。未來供電不足的機率微乎其微,但須「做最壞打算,做最好準備」。

燃氣機組拚2025年上線

 未來如希望進一步減煤及減排,燃氣機組必須趕緊完工上線發電。首部燃氣機組如欲於2025年上線發電,讓燃煤機組依立法院主決議規劃在2027年開始除役,從政府到台電,從地方到中央,現在必須馬上採取行動,不能再拖延。

 另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減列約新台幣256億元,刪減比例1.18%,主要刪除項目包括各單位委辦費統刪5%、赴大陸旅費統刪40%、軍事裝備統刪3%、政令宣導費統刪20%等。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入總額約2兆450億元,審議結果增列約83億元,歲入總額改列為2兆0,53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