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00916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基金殺價競爭 最重罰禁募

金管會增訂新規,未來投信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image
防堵投信殺價競爭、強化監理新增法案

 基金公司為搶生意經理費大殺價、給通路銀行的報酬費飆高,金管會要管。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15日指出,為強化對投信的管理,增訂新規定,未來投信經營業務要合理收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未來若是有違反者,可處以「糾正、警告」,情節重大者甚至會被禁募新基金、限制業務,預計2021年上路。

 過去在證券商管理規則、銀行法中就有相關規定,投信經營事業時應合理收取或支付,在收取經理費時或者在支付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時要合理評估營運成本、利潤,此次新增法規明訂到「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之一。

 郭佳君指出,近期有發現投信公司為搶業務、殺價競爭,把基金「經理費」降到極低,舉例來說,債券基金經理費水準原本在0.5~1%,但之前有發現有基金只收0.1%甚至以下,已違反合理收費。

 郭佳君指出,近期也發現投信給銀行、銷售機構的通路費有過高的情況。一般來說,投信給銀行的報酬為「手續費的80%」,但現在有投信給銀行的報酬比手續費的八成還要高的情況。因此,此次新增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方式為之,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該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對市場及公司財務等因素。

 另為加強投信公司對投資國內外、大陸地區事業管理,過去只有函令,這次也新增法規規定。明定投信事業投資國內外及大陸事業應符合之投資總額為不超過該投信事業淨值之40%,及應於內部控制制度對投資事業建立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以及授權主管機關得明定投信事業投資國內外事業的範圍、投資比率、資格條件及相關程序

 郭佳君指出,目前投信在大陸有投資大陸證券投資管理公司的有永豐投信、元大、國泰、富邦投信,兩家轉投資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包括富邦、復華投信,五家申請國外子公司擔任私墓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包括富邦、國泰、復華、富蘭克林華美、聯邦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