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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林昱均/台北報導

出境限帶5盒口罩 延長至4月底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確保我國口罩供應,經濟部日前延長口罩出口禁令至今年4月底。為避免旅客成為出口漏洞,財政部關務署在1月底設定每位旅客在2月底前攜帶口罩出境以5盒為限,而關務署20日定調,將延長5盒上限至4月底。

 而一般出口貨物、郵包及快遞貨物,未依規定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專案核准者,其紡織材料製口罩統統不能出口,官員指出,若經海關查獲,將依照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沒入並裁罰。

 關務署官員指出,我國口罩產能已漸漸提高,預計3月中旬後,每日產量可陸續達1,150萬片,目前看來已無二度限縮旅客攜帶口罩必要性(例如改為3盒)。

 從海關實務經驗而言,現在台灣口罩很難買到,因此出境的台籍旅客攜帶數量多半在50片~100片左右,但官員指出,考量到台商自用需求,因此我國暫不調整攜帶數量限制。

 自今年1月24日至2月19日,海關已查扣15.7萬片口罩,已被海關全數攔截、沒入。其中有13.9萬片為郵包、快遞或是貨運方式偷渡出口,只有1.8萬片為旅客超帶。

 官員表示,海關最近查緝到的案例多為漁船、貨櫃、郵包夾帶口罩,旅客超攜口罩出境情況自2月10日後已經大幅減少。

 關務署也表示,自從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海關陸續推出三大政策助企業與民眾,像是設置通關即時服務窗口、快速驗放貨物、防疫物品快速通關等。即時窗口可讓回國旅客、企業立刻了解台灣疫情狀況。快速驗放貨物則是降低抽驗比率、採取線上扣繳稅費,提升通關速度,並且運用X光儀檢設備全面查緝,若業者有需要,也可向海關提出申請,額外辦理查驗。

 防疫物品快速通關指的是民眾或企業進口供自用醫用口罩、額溫槍與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在一千片以下免申請輸入許可證明文件,如超過一千片,只要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即可放行,大幅簡化防疫物資進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