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發揮金融業對促進環境、社會及經濟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ESG)的永續影響力,中信銀行26日宣布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PRB),投入全球金融領域的永續發展,並以良好企業體質,提供客戶專業且貼心的金融服務,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今年9月23日於聯合國大會期間正式發布的「責任銀行原則」,是全球金融業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和「巴黎氣候協定」的重要標竿,由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與來自世界各地30家創始銀行共同參與制定,為全球銀行實現永續發展構建一套共用體系,中國信託銀行經過三個月研擬與導入,宣布自願遵循「責任銀行原則」。
「責任銀行原則」包含「一致性」(Alignment)、「衝擊及目標設定」(Impact &Target Setting)、「委託人及客戶」(Clients & Customers)、「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治理與文化」(Governance &Culture)、「透明揭露及當責」(Transparency & Accountability)等六大原則框架。
除自願遵循「責任銀行原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四家子公司,包括中國信託銀行、中國信託投信、中國信託證券、台灣人壽均已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2019年1月中信銀行亦已正式簽署加入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協會。
同時,2020年中國信託金控將正式簽署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專案(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期望以金融業的角色,發揮對永續經營模式的影響力,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符合國際永續發展趨勢並與相關國際倡議緊密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