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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李禮仲■國立台北商業大學連鎖加盟經營管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執行長

大同股東要求開股臨會無關國安

總統大選將至,各黨陣營彼此算計如何操作「反中」議題,陳同佳殺人案就是典型例子,台港司法互助援例就可處理的刑案,如今變的複雜難解。更令人匪夷所思的還有紛擾數年的大同案,大同公司錢進中國、補貼中國,卻打著「國家安全」的旗幟,拒絕國內股東要求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主管機關卻遲不核准,不免讓人懷疑曲意迴護是否另有隱情?

 根據會計師巫鑫調查,台灣華映透過華映百慕達投資中國華映7億2,928萬股,再將股票設質為資本額僅200萬人民幣的「深圳市華映光電」擔保借款40億元,未依約償還。台灣華映從98年就對中國華映承諾每年10%的收益,大同還要連帶保證,最近被中國華映追討30億元人民幣,拿台灣投資人的錢去保證中國企業的收益,主管機關豈能漠視!

 就在大同集團錢進中國、補貼中國企業的同時,大同集團還向中國華映承諾將次世代(七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線投產並注入,但台灣於99年2月26日才開放液晶面板廠赴大陸投資,且規定技術應落後台灣公司已設面板廠的最高世代,大同集團簽署七代線承諾,如此將高科技的技術轉給中國,不正是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

 遺憾的是,最近有少數學者打著中共對台灣全面滲透的議題,將大同的公司治理和經營權扯上國家安全,宣稱大同公司曾經承攬許多政府大型專案,包括全國戶役政系統、移民署入出關設備、國防部電子公文系統,涉及國防、外交、內政、個資各方面系統的建置和維護,如果被中共掌控,對台灣將造成巨大影響。

 這種「反中」無限上綱,連大同公司近半數國內股東連署申請召開股臨會,也被學者曲解成「阿共仔的陰謀」,說是中國要掌控大同公司建置的國安系統!其實大同公司只是承攬這些政府機關的硬體設備,少數人硬凹會危害國安,「恐中無極限」真是太扯了!如果讓大同僅持有0.68%奈米股權的經營者搞爛公司,才是對所有大同股東員工最大的傷害!

 報載今年8月,大同外部股東向經濟部申請自行召集股臨會,10月間又提出60多萬股票的股東支持連署資料;也就是說國內有高達43%的股東要求開會改選董事,既是國內股東,就是沒有任何外資、中資,經濟部應該儘快依法核准由股東依股權公平競爭,速踐行公司法第173條的立法目的,落實股東行動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