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海外資金專法8月中上路,首年、第二年回台各享8%、10%優惠稅率。勤業眾信(Deloitte)認為,台商短中長期都受惠,短期為稅負優惠、中期為風險考量、長期是傳承規劃。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陳惠明5日指出,短期而言,企業、個人稅負都能從境外所得稅率20%以上降到8%~10%,如果個人海外所得極高、等於是從40%降到10%以下,若有實質投資甚至到4%~5%。
中期而言,若各國CRS(共同申報準則)上路,一旦台灣簽署CAA(主管機關協定)國別增加,台商在海外資產遲早會全都露。
陳惠明並認為,我國研擬在海外資金專法落日後啟動CFC(受控外國公司制度),最快2022年就會施行。以往透過境外紙上公司獲利、再匯回台灣企業或個人情況,將會被國稅局掌握、全盤失效。
此外,面臨免稅天堂經濟實質法案衝擊,境外紙上公司要尋找合適落腳稅務地區,難度將大幅提高。陳惠明表示,既然台商PEM(實際管理處所)大多在台灣,乾脆成為台灣稅務居民,不僅符合經濟實質,還能幫自己解套,不會被歐盟盯上、帳戶也免於凍結。
而長期來說,勤業眾信執業會計師林淑怡認為,多數台商遲早要落日歸根、回到台灣安排家族傳承計畫,不如趁著海外資金專法期間通盤考量企業架構,儘早規劃二代傳承。
林淑怡指出,近來就有台商客戶因年事已大、卻始終未安排傳承,結果該客戶病倒之後,子孫搶奪家產紛爭不斷,最後公司倒閉。她認為,台商企業第一代自1980~1990年代西進大陸,如今年紀多半已經到60~75歲之間,多數都要面對接班問題。
在傳承上,林淑怡建議可採取三種方式,第一另設海外控股公司,但必須面臨未來CRS、CFC等稅務風險;第二家族規章搭配信託方式;第三用我國閉鎖性公司,靈活運用黃金股、特別股,讓第二代企業主掌握最終否決權或加權表決數,決策上自然就不受他人影響,其他兄弟姊妹則是純粹領股利、無表決權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