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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黃惠聆/台北報導

產險業理賠爭議 金額認定糾紛最多

 根據統計,產物保險業理賠類常見爭議類型以理賠金額認定案件最多、比例逾25%。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表示,發生爭議主要原因是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對於「理賠」標準的認定差距。

 依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產險業理賠爭議申訴及評議案件多達1,300多件,其中和「理賠金額認定」申訴案件有270件、進入評議有80件,共350件佔總件數比例最高,為25.42%。其次是殘廢等級認定申訴案件、評議案件分別為127件、63件,佔總件數為14.09%。而「事故發生原因認定」、「汽車交通事故認定」、「承保範圍」以及「遲延給付」等申訴案件加評議件數都多達百件以上。

 依照「金融消費保護法」相關規定,當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因商品或服務產生民事爭議時,消費者可以尋求救濟的第一步驟-向原金融服務業申訴。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表示,許多金融消費爭議的發生可能來自於誤解或者處理不當,金融服務業應有機會對於發生的糾紛採取補救或處理,故當評議中心在受理爭議事件與作出評議決定之前,應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若得不到滿意答覆或金融服務業置之不理時進入第二步驟─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表示,民眾申請評議完全免費,不過,評議案件金額限制包括投資型商品或服務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非投資型商品或服務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決定對金融服務業具有拘束力,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金融消費者是否接受評議決定,若不接受,金融消費者可尋求其他管道解決如訴訟等。

 有關產險在2018年申請評議的案件有377件,最後只有196件進入由評議委員判定,其中有14件評議委員認定保戶主張有理由或部分有理由,因此,判保險公司應給付保戶,但消費者主張獲得認同而得到理賠的比率只有7%,據了解,保戶獲勝的比率低,不少是因消費者未留意到保險契約一些細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