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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譚淑珍、劉馥瑜/台北報導

統一與維力結合 公平會3度禁止

理由都一樣:兩強結合市占達6成5,已寡佔。

公平會三度禁止統一與維力結合案。禁止理由三次都一樣,都因為兩家結合後,在台灣速食麵的市佔率高達6成5,公平會說,這已經達到「寡佔」情形了。

 公平會指出,兩家結合後在速食麵市場具絕對主導地位,一旦決定調漲價格,其他業者沒有抗衡力量,可能造成全面性漲價,對消費者不利,因此決議禁止結合。

 公平會在2008年、2010年時分別否決了統一申報與維力的結合案。2008年時公平會疑慮有二,一是維力光靠一支「維力炸醬麵」,在速食麵市場長久維持20%市佔率,統一與維力結合後,兩家在台灣速食麵市佔率高達6成5,已經達到寡佔的情形。

 二是速食麵市場若再細分為「乾脆麵」,也就是市面上賣的「科學麵」與「張君雅小妹妹」,在這塊市場中光科學麵的佔比就已高達60%,若「科學麵」再與「張君雅小妹妹」結盟,公平會擔心會形成限制競爭的不利情勢。

 隨後,2009年2月公平會主動調查後,發現統一取得維力半數董事、監察人席次,且維力食品的董事長是由統一企業總經理兼任,這已構成控制業務與人事任免的結合型態,但統一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被公平會罰了50萬元。

 於是,統一在2010年8月提出「新的主張與訴求」,再度向公平會申報結合,統一提出的新主張是市場定義應擴及更多即食食品,包括餅乾、三明治、冷凍水餃、便當等,並輔以學者評估,訴求即食食品與速食麵「是具有高度替代性的同一個市場產品」。

 但公平會經專業交叉分析,還對外徵詢公眾評論意見,也請相關業者提供意見,經過無數次討論及綜合評估,發現各類即食食品很難有替代性,也就是說,在公平會綜合分析是「不同市場」,再次禁止結合。

 這次,統一企業是因為將持有維力食品已發行股份的53.3%股權,符合公平法結合申報門檻,因此向公平會提出申報,同時再次提出「新的主張」:包括冷凍調理食品、即食食品、快煮麵等與速食麵「是具有高度替代性的同一個市場產品」。但公平會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後,結論是仍不同市場。

 針對公平會第三度禁止,統一昨(1)日回應表示尊重,待收到公平會正式函文後,將依指示辦理。統一並強調,今後與維力公司的任何合作,仍將恪遵法律規定,於法律允許之範圍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