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29日公布兩項保險公司裁罰案,其中台灣產物保險公司因為殺價競爭和違反辦理多項業務核保不實,被開罰480萬元及停止辦理商業火災保險投標業務一個月;朝陽人壽則是因資金運用過程失當,吃下被接管之後的首張罰單。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台灣產險這次是因為業務檢查發現多項疏失,包括商業火災保險核保作業,有未確實核定費率之情事;辦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核保作業,有保費計收錯誤;辦理汽車竊盜險核保作業,未依送審商品予以評估及簽署承保者等。
另外,還包括辦理車險理賠有不合理情形,及不尋常理賠案件;辦理傷害保險有未按送審文件核訂費率或未依正確職業類別核定費率,導致有少收保費的案例;另有以業務關係、考量同意賠付者,此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8條不符。施瓊華強調,保險業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這次主管機關對台灣產物核處480萬元及3項糾正,並從4月15日起停止辦理商業火險業務一個月,算是較重的罰則,也是今年首度有產險公司被停業。金管會昨天也同時公布朝陽人壽去年資金用運專案檢查結果多項違規,也因此祭出被接管後的首張罰單,連同接管之前的三張罰單,今年朝陽人壽已經吃下四張主管機關罰單。
金管會表示,朝陽人壽去年包括在辦理國內股票投資風險控管作業上未依流程執行、投資交易作業流程未依照規定辦理、不動產開發案成本和提報董事會的金額有差異等多項違規事項,因此針對這些違規處以360萬元的罰緩以及3項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