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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王明鉅■台大醫院竹東分院院長

善用捐款 讓所有傷者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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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災難事件的善後處理,如何利用各界在災後踴躍捐輸的龐大善款,一直是個眾所矚目的焦點。圖/本報資料照片

八仙塵爆發生近月,罹難者也增加到8人,令人遺憾。稍早之前,受傷者代表對於後續賠償與政府角色的認知與發言,不但引發了各界熱議,相信也讓許多受傷者與家屬在傷痛之餘,更增困擾。

 此次塵爆事件中,受傷者幾乎全為年輕人,整個社會雖然傷痛,但也立即伸出援手,希望能給受傷者與家屬一些幫忙,目前捐款已高達13億餘元。政府固不須負賠償責任,但卻有協助傷者並讓這些愛心資源,能發揮最大效用的責任。

 許多災難事件的善後處理,如何利用各界在災後踴躍捐輸的龐大善款,一直是個眾所矚目的焦點。此次事件所募集的善款,雖然其中一部份款項,直接發給受傷者與家屬,的確有其必要,但相信絕大多數捐款者或企業的初衷,是希望能給予所有受傷者協助,讓他們能解決問題、渡過難關,而不單單只是把錢分配給受害者與家屬。

 八仙塵爆遭燒傷者全是年輕人,未來不但有傷口本身後續醫療復健等照護問題要處理,接下來,對於這些年輕人的心理支持,與再接下來的讓他們能回到社會重拾人生,必然是困難又漫長的過程。事發至今不到一月,已有受傷者的家人或因壓力過大而輕生者,未來在鉅額賠償與長期復原歷程中,如果衍生家屬中對捐款使用與傷者照護之間的不同意見,甚至其他問題,將是更為社會與捐款者所不樂見。事件受傷者的賠償雖然不宜由政府支應,但政府對於事件之善後能妥善處理,讓受傷者能得到適切協助,讓各界善款能作有效運用,的確有其功能與角色。

 個人建議相關各方,不妨朝以下幾個方向,來思考各界捐款之利用方式:

 首先,將各界善款集中成立基金。基金的管理可以由政府出面召集,委由家屬代表、政府代表、捐款者代表與社會具聲望人士,以一定比例共同以無償方式參與,任務是訂定基金之使用方式與後續使用的管理。其次,如果目前社會上已有基金會或相關團體,能贏得大家信賴,也可以直接委由此一基金會來負責。

 至於此基金的使用,個人淺見可用於下列三個面向:

 其一,死者與傷者補償。補償金額已有若干前例可循,應不難得出適當金額。但仍應考慮此一基金來自社會各界捐款,捐款目的是協助受傷者並不是賠償受傷者。因此基金之補償當然完全不同於應負責任者的賠償。因此相關金額,應以彌平家屬傷痛,協助家屬照顧傷者為主,而非以填補損失為主要目的。

 其二、支應受傷者醫療、復健與心理諮商種種受傷者生理心理重建所需費用。期間或可設定為期10年。相關各種醫療專業服務應由各醫院與相關專業機構提供,相關服務目前不見得全有健保給付,即使有健保給付項目,所需費用額度仍然可以由政府與各醫院與相關學會及專業團體參與訂定,不必然與健保支付標準相同。也因為有善款才能避免對於有限健保資源的過度排擠。重點在於讓受傷者能因為社會善款,而得到充分協助。同時也應要求參與的各醫院與專業團體,也應調整各種就醫與行政流程中,給予受傷者最大方便與協助。

 其三,支應受傷者未來之就學與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協助。內容可以包括學業指導、技術或專長訓練,或是企業雇用受傷者之鼓勵與補助,甚至是對受傷者創業的小額貸款等等。目的是讓所有受傷者在身心重建之後,能真正重拾人生方向,再獲新生。

 災變發生至今,未見到徹底檢討找出根因,難以預見,國人對未來不再發生相同憾事的決心。如果連社會各界之捐輸,亦未能善加利用,為所有受傷年輕人的未來謀福,那就真的是整個社會的重大損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