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曾在「福克斯探照燈」電影公司(Fox Searchlight Pictures)2010年發行的電影「黑天鵝」實習的人士,控告該公司積欠最低工資和加班費,日前贏得勝訴,法官判決被告違反勞動法,震撼好萊塢,並產生漣漪效應。
Fox Searchlight成立於1994年,是美國福斯影業旗下的獨立製片公司,推出藝術性實驗性高的電影,其2010年發行的「黑天鵝」(Black Swan)是部心理驚悚電影,由戴倫‧艾洛諾夫斯基執導,妮坦莉‧波曼還因此片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全球電影票房3,290萬美元。
原告之一24歲的Alex Footman在大學主修電影,在「黑天鵝」的紐約片場擔任實習生5個月,負責泡咖啡、訂購並分送午餐給工作人員等雜事,他在受訪時說,「黑天鵝」收入多,付給他們的薪水卻相對很少。
另一名原告是42歲有MBA學位的Eric Glatt,在「黑天鵝」會計部實習,處理採購訂單和小額現金的文件,並製作電子表格等員工人事檔案的信息。因為想進電影業,Glatt接下這份無薪資的實習工作。
該訴訟於2011年遞交給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聲稱「福克斯探照燈」蓄意讓「實習生完成應該由支薪僱員所做的事」,未提高應有的員工福利,而且沒有提供實習生相關的學習經驗。
除根據聯邦及州工資法尋求積欠工資,並禁止「福克斯探照燈」繼續不當使用無償實習生。該訴訟還尋求集體訴訟,因為相關無薪實習生逾百人。
據美國聯邦勞動部門對無薪酬實習規定的標準,要求企業提供實習機會須提供實習生類似在教育機構能得到的培訓,此培訓是有利於實習生,企業不應從中獲取任何直接利益,也不得用實習生取代正式員工;雙方都理解,實習生將沒有薪酬,也不一定會在任期結束得到一份工作。
根據法庭文件,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裁定,Glatt和Footman的訴訟成立,「福克斯探照燈」違反勞動法和「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法官還認定另一名曾在「福克斯探照燈」紐約辦公室實習的Eden Antalik,可以尋求集體訴訟,向該公司索償。
「福克斯探照燈」發言人表示,對法官的決定非常失望,將設法讓他們反轉。
在好萊塢相關實習機會一向搶手,尤其是參與製作拍攝的機會,許多有夢的年輕人求之不得,不在乎薪水,因為也可獲得經驗和建立人脈。
在娛樂界也有很多有薪資的實習機會,索尼和迪士尼等多家好萊塢電影公司,會支付實習生薪資,華納兄弟則要求學校給予實習生學分。
路透社報導,美國「全國大學與雇主協會」(NACE)2013年調查,過去3年無薪酬實習仍盛行,3萬名受訪學生有將近一半做過無薪酬的實習工作,有薪實習後會被留下來成為正式員工的可能性又比無薪實習生高。
據調查,帶薪實習的新畢業生,起薪中位數是51,930美元,完成無薪實習新畢業生的起薪中位數只有35,721美元。
繼「福克斯探照燈」實習生的官司取得法律上的勝利後,陸續有好幾個類似訴訟跟著出現。一位曾在華納音樂集團實習的人提交一份集體訴訟,控告華納音樂和旗下的大西洋唱片公司(Atlantic Records),他在2007至2008年間在該公司無薪實習,負責接電話、影印等瑣碎任務,經常一周工作超過40小時,但從來沒有得到任何工資或加班費。該訴訟稱,該實習沒有提供學術或職業培訓。
另有2名先前在Conde Nast出版社的實習生也提出集體訴訟,聲稱他們當時做的是正式雇員的工作,但只獲得很少的實習生薪酬。
去年在《Harper's Bazaar》雜誌配件首飾部門實習的一名華裔女生,每周工作至少40小時,但完全沒有工資,她也控訴該出版公司Hearst違反勞動法。
代表這些實習生的律師都強調,這些公司依賴實習生從事簡單的工作,降低其勞動力成本,有助於其業務,卻是不合法的。(本文作者為國際動畫製片、策展人和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