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入籍新加坡,依照我國與新加坡的租稅協定,曹興誠若獲得台灣企業分配股利,其扣繳率16.6%,比一般有租稅協定國家的股利扣繳10%高出6.6個百分點。
中星租稅協定的內容獨樹一格,雙方議定,公司所得稅和股利扣繳合計不得逾40%;而我國和其他國家簽署的租稅協定,都直接規定股利扣繳率為10%(比無租稅協定時20%調降一半),計算不同。
財政部官員表示,主要因為中星租稅協定早在30年前簽署,當時我們營所稅率高達35%,中星雙方才會約定二者稅率合計最高為40%,比較有利。
但後來租稅環境大幅變化,台灣營所稅率從35%降至25%,99年起更降至17%,導致非居住者的股利扣繳變得比較高。財政部官員表示,我國對新加坡籍非居住者的股利扣繳不能直接用23%(40%-17%)計算,頂多只能扣繳20%,實際上扣繳16.6%,計算式為(100-17)×20%=16.6%。
如果曹興誠1年內在台居住183天以上,仍為台灣稅務居民,股利要合併申報;不滿183天,才採扣繳方式。
海外所得方面,會計師表示,由於新加坡是單一國籍制,如果加入星籍,勢必放棄中華民國籍,就自動除去台灣的戶籍,1年在台灣居住不滿183天者,就沒有申報海外所得的義務,在台灣的個人所得稅可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