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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記者潘維庭/專題報導

台胞證前世今生 見證兩岸變化

1987年11月開放探親發證 形式功能演進反映台海經濟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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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從台北桃園飛抵福州長樂國際機場辦理入境手續。 (中新社資料照片)
2015年7月1日起,國人赴大陸無需辦理簽注。圖為旅遊業者辦理台胞證事宜。(本報系資料照片)
台胞證30年來演變

編者按 1987年,大陸發出第一張《台灣同胞旅行證明》。此後從紙本式到卡式,台胞證訴說著早期骨肉分離的再聚,到成為大陸融合發展思路的重大象徵,本報特推出專題,帶領讀者穿過時光隧道,並面向未來,全方位理解台胞證。

兩岸開放探親、交流30年,全名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胞證在其中扮演要角,從其形式、功能的變遷與演進,也反映了兩岸關係與社會發展的變化。

新華社報導,香港中國旅行社簽發的第一號《台灣同胞旅行證明》是給台胞周純娟,1987年11月4日,她從香港飛往上海,目的地是闊別40年、位於江蘇常州的老家。

一開始台灣紅十字組織受理民眾赴大陸探親,「兩天來已有100多名在香港中旅社取得赴大陸新的旅行證的台胞,分別從海、陸、空三路經廣州分赴各地探親」,香港是主要中轉地,讓廣州邊檢站的工作人員幾乎「蓋章蓋到手抽筋」。

最早的台胞證是一次性簽注申請,要在入境半個月前申請,因而在香港機場打地鋪等證的情況經常上演。但也因為當時台胞身分特殊。使得台胞證有著特殊的消費「禮遇」,台胞、港澳人士、華僑,憑證赴政府指定處,用外匯券購買進口的三大件家電製品(如電視、洗衣機、冰箱),和五小件家電(電鍋、微波爐等),可「香港埋單、內地取貨」,當作送禮、探親的禮物。

文化大學國家發展暨大陸研究所所長龐建國向《旺報》解釋,早期大陸經濟不像現在發展迅猛,他自己1989年第一次去大陸時,也是用外匯券,買東西比較貴,但能買到當地民眾買不到的東西,有的「友誼商店」商品,甚至只賣給外匯券的持有者。

當時計畫經濟背景下,進友誼商店、用外匯券購物是某種特權,連帶讓台胞證具特殊意義,直到1994年大陸取消外匯券,「三大件、五小件」待遇取消,台胞證才不再具這項「特殊優惠」。

台胞身分雖帶來部分「特權」,但也得多掏錢。1990年代初,台商赴大陸考察與投資踴躍,持有台胞證雖能享受「外賓門診」,但價格都比大陸民眾貴。去旅遊景點、風景區、住飯店、買機票,門票也貴上一倍,反映當時兩岸經濟發展的差距。

(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