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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魏喬怡、孫彬訓、鄭妤安/台北報導

反洗錢 虛擬幣轉帳要變嚴了

 為反洗錢與資恐,虛擬幣移轉變嚴了。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4日指出,為反洗錢我國也將推動轉帳規則(Travel Rule)相關機制,今年10月起虛擬幣的移轉要提供人名、金額,金額逾3萬元時,轉出的自然人要再額外提供「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址」;如為法人者,要額外提供「官方辨識編號及設立登記地地址」給VASP商,今年10月上路,若違反的話將處以50萬至1,000萬元。

 據證期局統計,目前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有109個會員,83%的國家有立法,真正開始執行的有40%,包括日、韓、美、歐盟、香港都已開始推動Travel Rule。

 黃仲豪指出,目前國內有八家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完成洗防登記,因此與VASP公會研商Travel Rule推動事宜,經多次討論後取得共識規畫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是適用國內VASP間的移轉,預計10月施行,第二階段再擴至境內與境外VASP間的移轉,預計2027年年底施行。

 黃仲豪指出,為符合國際規範,金管會參考FATF的建議,預告修正洗防法子法「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金額訂為3萬元,主要跟國際統計,目前歐洲訂1,000歐元、美國訂1,000美元,因此約新台幣3萬元左右。

 VASP公會說明,Travel Rule是源自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國際標準,旨在因應虛擬資產的匿名性與跨境流通特性,有效降低洗錢與資恐風險,規範要求進行跨平台移轉時,交易雙方業者須核對「轉出人」及「接收人」的實名身分資訊,以提升交易透明度與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