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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郭及天/台北報導

陸華映百億賠償包袱重 大同陷泥淖

 大同改革之路荊棘不斷,日前出爐的大同去年財報,雖然有電力本業每股約1.1元的獲利撐腰,但因預先提列中國華映案判賠的龐大損失,導致全年每股出現高達5.2元的虧損,創近年之最。

 大同去年營收達503.8億元、年增6.7%,由於與中國華映訴訟案遭到大陸法院判決需賠償人民幣30.29億元(約合新台幣131億元),大同於去年底認列損失,導致全年每股稅後純損達5.2元。

 由於大同與中國華映訴訟案大陸法院二審定讞,判決華映百慕大公司需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30.29億元,大同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大同只能在會計上於去年底認列損失。

 大同雖不斷強調,中國華映連帶賠償該判決在台並無執行效力,未來該案向台灣法院聲請認可的結果,才是是否執行賠償的關鍵,若未來無需賠償,將有利益回沖,大同也將循兩岸法律途徑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不過市場人士憂心,大同的訴訟戰拖延甚久,一旦台灣法院判決大同需支付賠償金,長期以來利息支出,對大同而言將是沉重的壓力。

 大同強調,若扣除認列賠償損失,去年包括大潭電廠變壓器等案交貨、電力事業本業獲利穩健,及轉投資精英因Mini PC、品牌PC代工成績不差帶動收益下,去年每股仍有約1.1元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