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川普「對等關稅」違憲,對全球已簽定的對等關稅安排造成衝擊。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連賢明指出,台灣甫在華府完成台美貿易協議,關稅協議提供的是可預期的關稅安排;若重新談判,將面對川普政府的不信任報復,政策風險反而上升。
針對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政府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推動「對等關稅」違憲。連賢明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觀點》中,以「大法官裁定對等關稅違法之後:台灣的機會和挑戰」為文,作完整分析。
連賢明認為,台美貿議協議結果,其內容攸關傳統產業拓展美國市場、科技產業嵌入AI供應鏈,並影響未來5年~10年的經濟動能。
連賢明分析,台美貿易協議由兩個部分構成。第一是與美國貿易署簽署的對等關稅協議,性質接近準自由貿易協定。要求台灣開放農工產品市場、改善勞動與環境條件、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並在四年內採購850億美元美國商品,以換取美方給予台灣15%且不疊加最惠國稅率的對等關稅。
第二部分則是與商務部簽署的投資合作備忘錄,包括民間對美投資2,500億美元與政府提供2,500億美元財務保證(此為金融擔保而非實際支出),換取232條款下的最惠國待遇、台灣投資美國設備與原料免稅、半導體及其衍生產品輸美免稅,以及台美國互惠投資。
連賢明說明,談判過程中兩部分同步進行,但此次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只影響第一部分的法律基礎,並不影響第二部分,這一點至關重要。
他指出,台對美出口中科技業占比超過7成,貿易順差更超過9成,並在去年8.5%的經濟成長中扮演關鍵角色。政府只須提供2,500億美元的財務保證,與民間合作用台灣模式投資美國,實際出資還是民間,投資也未壓年限完成,並保證台灣取得最惠國待遇。
連賢明呼籲,透過這個備忘錄,台灣科技業可降低232課稅的不確定性,這應盡量想辦法保留,才能延續台灣科技業的關稅優勢。
連賢明分析,至於對等關稅協議,較合理策略是「觀望並等待美方修正法律授權」。可預期美方將改以其他貿易法源重建關稅措施的合法性。當然,最理想是修法並調降稅率,如10%;然近期美方依122條款,已將全球基礎關稅提高至15%,顯示調降空間有限。
即使如此,該協議仍具實質利益:台灣可取得具國際競爭力的關稅待遇,使傳統產業得以與日韓在相同起跑點公平競爭,並首次參與高標準貿易協定的制度運作,累積政策與法規調適能力。
他指出,而最不利的選項,反倒是以此次判決為由拖延或要求重談。原因很簡單,美方仍有其他工具對台提高關稅,如301條款。
以台灣去年對美高達1,600億美元順差來看,301條款要成立並不難。換言之,目前關稅協議提供的是可預期的關稅安排;若重新談判,將面對川普政府的不信任報復,政策風險反而上升。
連賢明說,即便最高法院判決確實動搖了對等關稅的法律基礎,但並未根本否定台美經貿合作利益。寧可有一個可預期的制度性關稅,而不要承受無法預期的政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