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重啟談判、ART有待釐清等爭議,日前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整份文件對等關稅為基礎擬定,使用字詞為「2025年4月2日第14257號行政命令所規定之額外從價關稅稅率」,自然有重新與美溝通、重新撰擬之必要,才不會浪費此前的談判成果與基礎,也才能真正透過協定的法律約束力,使我方獲得保障。
在美國總統川普因最高法院判決而再啟動122條款關稅後,一方面,政府希望藉由重擬ART,重新確認回我方關稅不疊加、稅率低於多數國家、豁免項目清單等優勢。更重要的是,應透過新的ART簽署的機會,才能為我方當前最大勝果,為232條款系列優惠,添增保護傘。
外媒指稱,台灣讓利投資美國數千億、完全開放進口後,當前稅率回到原點,甚至對各國沒有比較利益。確實,我方大量談判與讓利後所獲利益,在對等關稅被判違法後直接蒸發。但也要注意,我方一直以來談判最大勝果就是232條款優惠,尤其當中的半導體與衍生品最惠待遇。因輸美產品多達76%金額比重,都屬232產品,尤其半導體資通訊。
在對等關稅違法後,我方係基於有與美方簽訂MOU,當中有記載232條款系列優惠待遇,以此為基礎來認定,我方仍享有232優惠的相關勝果。
不過,MOU終究在法律約束力上,位階遠不如ART等協定的效力,我方欲進一步確保232條款支持相關產業,就應重新與美簽署ART,才能真正將該文本按照條約締結法送入國會審議。
因此,再次踏入深水區與美國溝通洽談有其必要,除了爭取把原本談妥的利益給拿回來外,還應透過位階更高的ART,更大程度迴避川普政府變動性大的風險,以確保232勝果。
不過川普政府變動性大,加上當前多國家也急於與美國重新溝通,後續發展或仍充滿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