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金控公司及銀行業的健全經營,金管會12日預告「金控及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兩大重點,一是金控與銀行均須設置風管、法遵、資安等內控「三長」;二是三類內控皆須明確設置隸屬於總經理的專責單位。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金控與銀行的「三長」職務得以兼任,目前仍有部分金控與銀行尚未全面完善相關設置,主管機關將給予一年調整期。
金管會表示,為完備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資訊安全制度,設置「三長」並明確專責單位組織架構及權責,能強化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根據金管會統計,在「三長」設立情形方面,全體金控及銀行皆已設置法遵長;風險管理長部分,仍有七家金控、23家銀行尚未完成設置;資安長僅有兩家金控尚未設置,銀行已全數完成。
金控及銀行業也須設置隸屬於總經理的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且不得兼辦與職務有利益衝突的業務。金管會盤點,法令專責單位有四家金控、15家銀行未完成設立;風管專責單位僅一家金控未設、兩家銀行需要調整;資安專責單位仍有四家金控、15家銀行未符合。
張嘉魁說明,上述為這次修正草案主要重點,同時考量業者所提建議,草案並納入其他修正事項。由於部分規定涉及組織架構調整及專責單位設立,業者確實需要一些時間因應與完成相關規劃。為利業者相關制度、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進行調整,主管機關將緩衝期訂為一年,並樂見銀行積極提前完成相關建置作業。
金管會強調,修正草案是綜合考量國際監理趨勢、國內外銀行實務,以及金管會監理重點,就此辦法架構及條文編排重新盤整檢討,於2025年4月辦理法規預告,並在2025年6月16日完成預告,這次為架構性全文修正,各方意見踴躍,金管會已就預告期間意見研析,並酌予修正辦法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