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主張對信用卡利率實施為期1年、上限10%的限制;對此,中央銀行表示,我國發卡銀行對於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目前是根據個別的信用狀況,分級設定高低不等的利率,例如信用佳的客戶收取約5%,信用不佳客戶收取達10%左右的利率。
川普擬限信用卡利率上限,並希望相關措施於今年1月20日上路,但尚未說明將透過行政命令或立法方式推動。該計畫提出後,隨即引發美國信用卡與銀行產業反彈。
央行在臉書粉絲專頁上發文說明,台灣曾於2005年間爆發雙卡(現金卡、信用卡)債務危機後,部分輿論直指雙卡的高利率是導致大量債務問題的主要原因,因而要求調降利率水準;部分立委曾提議修改《民法》第205條,將原本20%的約定利率上限下修至12%或10%。
不過,由於信用卡的管理成本很高,部分人士憂慮,一旦設定上限,將使發卡銀行無意承作,反倒帶來信用卡市場的信用緊縮。
之後立法院考量現金卡及信用卡長期採取較高利率,可能對債務人與金融秩序造成影響,因此於2015年1月22日三讀通過《銀行法》修正案,明定自同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現金卡之利率,或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之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15%。
實務上我國發卡銀行對於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目前是根據個別的信用狀況,分級設定高低不等的利率;例如對信用佳的客戶收取約5%利率,對信用不佳收取10%左右利率。
川普研擬限制信用卡利率上限,分析指出,若信用卡利率上限設定為10%,美國民眾每年可減少約1,000億美元的利息支出;統計顯示,2024年美國約有1億9,500萬名美國人持有信用卡,被收取的利息費用高達1,600億美元;截至2025年第三季,美國信用卡債務規模約1.23兆美元,創歷史新高。
聯準會及產業追蹤機構統計,目前美國的信用卡平均利率約介於19.65%~21.5%,過去一年聯準會調降政策利率,信用卡利率已經有所回落,但是仍明顯高於約10年前約12%的平均水準,並接近自1990年代中期聯邦監管機構開始追蹤該利率以來的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