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月30日提出風電3-3選商規則新版草案,針對供應鏈強烈呼籲調高ESG分數,做出三大調整方向,其中ESG分數15分中,倘若開發商採購金額達300億元門檻,在地產業經濟效益就可拿滿分10分,惟國產化產業項目眾多,供應鏈業者認為300億元門檻及ESG分數占比仍太低,業者並建議能源及電網韌性攸關國家安全,應納必做而非加分項目。
據了解,經濟部仍以三月底公告3-3選商規則為目標,但因開發商和供應鏈意見分歧,不同開發商之間意見也歧異,經濟部將視5日業者提供書面意見情況,在農曆過年前再邀不同利益關係人開會。
經濟部上月30日提出風電3-3修正新版,做出三項調整,包括ESG分數調整為15分,並新增5分「能源韌性」項目;新增「容量擴充」機制,申請人最高可再擴充1倍容量開發;另延長售電獎勵年限至多總計延長5年。
ESG分數這次調高為15分,其中在地產業經濟效益佔比10分,包括在地採購及投資,含製造業,工程設計及海事工程服務業等。200億元以下,每40億得1分;200億元以上,每20億元得1分,採購300億元可得滿分10分。至於能源韌性有5分,評分原則包含風場在地運維,營運期風場在地監測服務等項目,投資達25億元者可得滿分5分。
據悉,供應鏈業者意見頗一致,認為「能源韌性」涉及國家安全應視為必做項目,而非只是加分;而電網韌性應明確列入項目中,支持在地電力設施產業。也有業者建議明確給予在地運維公司或在台維修加分,以利推動原本在海外執行維修項目轉移至台灣。
供應鏈認為,ESG佔比20分與產業經濟效益分數10分仍過低,建議提高ESG總分,以凸顯開發商對在地經濟承諾與專案執行能力;還有ESG在地產業採購金額300億元門檻太低,應與投標裝置容量成正比。業者說,採購50~70座水下基礎就達300億元,採購國產化不可能僅一項,因此300億門檻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