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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黃有容/台北報導

加強遴選門檻? 能源署:有討論空間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3期(3-3)選商機制草案月初公開,CIP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29日提出ESG評分項目應更清晰,且調整遴選門檻,並回歸正常時程規劃到七年等具體建議。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3-3選商機制目前仍在廣納各界意見,希望取得更多共識,「每部分都有討論的空間」。

 據能源署規劃,3-3規劃分配總容量為3.6GW,目標於2030年至2031年併網。許乃文依CIP經驗認為,風場規劃、溝通到最後完工併網需花七年,即使今年下半年完成選商,也不太可能完成。但陳崇憲對此表示,並非所有業者都認為時程應拉長,「也有業者自陳,可在時間內完成」。

 業者建議提高評選門檻,以免再度走上無力完工或放棄簽約的覆轍,針對國產化相關條件納入ESG規劃,列入「專案執行能力」的評比項目,業者希望相關評選標準應清晰明確。經濟部產發署對此日前已做出回應,強調該評分項目的,為在國際規範及協助產業中盡力取得平衡。陳崇憲說明能源署的理想目標是,今年第一季公告最終版本的遴選機制,最快第三季完成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