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旅宿業補足人力缺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1日指出,旅宿業者如果想要申請外國技術人力,須優先替本國基層全時勞工加薪。根據新制規定,業者每為1名本國基層全職勞工調薪,即可取得1名外國技術人力聘僱名額;另外,為免引發爭議,新制也規定業者須在取得外國人聘僱許可後,再為本勞辦理加薪2,000元,以避免業者加了薪,卻無法獲得聘僱許可。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以「加薪換名額」、「放寬技術人力留用」、「開放旅宿與港口技術人力」及「強化政府延攬效能」四大措施作為主軸。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齡玉進一步說明,政策中「加薪換名額」設計重點在於避免本勞的低薪定錨效應,因此本國勞工加薪對象須以低薪全時人力為主。
黃齡玉指出,雇主完成加薪後,勞動部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查核,若查有未實質加薪或規避行為,將廢止外國技術人力聘僱許可,並管制名額2年。
針對每為一名本勞加薪,可增聘一名移工,勞動部指出,增聘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這些外國技術人力須具備語言能力及技能資格,在外國技術人力3年工作期滿後,若要續聘也需要再次為本國勞工加薪。
另外,新制同時鬆綁外國技術人力管理規範,包括住宿、健康檢查及生活照顧,從過去需由雇主負擔,改為雙方協議,並開放海外直接引進人才,涵蓋旅宿服務、商港碼頭及多元陪伴照顧等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