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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陳欣文/台北報導

接軌國際財報 損益表呈現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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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圖/本報資料照片

 為配合我國自117會計年度起導入最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金管會將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包括損益表分類方式、現金流量表調整、附註揭露強化等多項內容,並同步推動財報申報無紙化。

 金管會說明,IFRS 18是自十多年來財務報導準則中,對財報呈現最重要的變革之一,本次修正亦將調整企業損益表呈現方式,使不同企業的損益結構更具可比較性。

 其中綜合損益表將依「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停業單位」等項目,分別揭露相關收益與費損,讓投資人能一目瞭然公司獲利來源。由於企業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不僅來自商品或勞務銷售,也可能與企業主要業務類型相關,修正後將重新定義兩項目之內容。

 各類企業須依自身主要經營活動判斷分類方式,例如金融機構以放款為主要業務,其利息收入屬「營業」項目;但一般公司之利息收入則分類為「投資」項目。投控公司若以投資為主,其不動產或金融資產損益也必須列為營業收益,以更符合其營業特性。

 現行編製準則規定企業須以「功能別」分類營業費用,如銷售、管理、研發等。新制導入後,可採功能別、性質別(如員工福利、折舊、攤銷等)。資產負債表部分,金管會將明定企業需單獨列報商譽,使資訊揭露更清楚。此外,由於損益表分類調整,現金流量表格式也將同步修正,使三大報表呈現邏輯一致。

 IFRS18的另一大重點是提高附註透明度。金管會指出,企業將被要求在附註中揭露減損損失、存貨跌價等性質別費用資訊,強化投資人對成本結構的掌握。同時,若企業對外公開使用管理階層自訂績效衡量指標(MPM),如「EBITDA」、「調整後營業利益」等,未來必須於財報附註中完整說明其計算方式及調整項目,以避免誤導投資人。

 為配合永續減碳政策,金管會推動財報申報無紙化,國內企業自明年第一季財報,將全面以電子檔案上傳至金管會指定平台,不再受理紙本財報,預期可減少大量紙本作業並提升申報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