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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孫彬訓/台北報導

購買恐面臨5風險…四大特徵 辨別境外保單

 境外保險商品常以資產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名義,透過社群平台宣傳販售,並以「保費便宜」、「投資報酬率高」、「適合長期持有」等話術吸引消費者。此類情況引起金管會重視,強調這些保單未經許可設立的國外保險公司所銷售,有偽造風險之虞。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說,民眾勿購買境外保險商品,以確保自身權益,可留意四大特徵,辨別是否為境外保單:保險公司名稱多以英文列示、保單內容通常以英文書寫、保險費通常需以美元或其他外幣繳交、保險商品未載有在我國合法經營的保險公司備查文號或經金管會核准銷售的文號。

 陳清源表示,民眾購買境外保單若出事,國內沒法幫忙,加常接獲民眾來詢問,且司法機關,如調查局、法院等也常詢問,因此會持續宣導。至於是否違法的實際案例,要依據是否有招攬、推薦、有無填要保文件等行為來判斷是否有實際招攬。而是否違法,最後裁判尊重司法機關。

 陳清源強調,雖沒辦法禁止民眾去境外買保單,但在國內就會針對涉及推薦、招攬來管制,且任何人均不得在我國境內代理、經紀或招攬境外保單,否則將涉有非法銷售境外保單的刑事責任,民眾若發現有不肖人士招攬境外保單具體事證,可用相關事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向金管會檢舉。民眾若有保險需求,應透過合法銷售通路購買保險商品。

 此外,銷售境外保險商品公司,都是未依保險法設立的外國保險公司,消費者若購買境外保單,可能會面臨五大風險。一「保險理賠處理困難」,遇保險爭議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且可能會無法獲妥善處理;二是「資訊不透明」,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為中文譯本,資訊可能未充分揭露,加語言隔閡,導致消費者無法充分了解契約內容;三是「法律保障不足」,銷售境外保單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無法獲我國保險安定基金相關保障。四是「詐騙風險高」,不肖人士可能提供虛假境外保單,使消費者在難以辨別情況下被騙;五是「無法適用我國賦稅優惠」,境外保單不為我國法律承認,消費者所支付保險費,無法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而境外保單死亡保險金即使指定受益人,也不適用保險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有關指定受益人領取的死亡給付不列為被保險人遺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