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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魏喬怡、孫彬訓/台北報導

金管會預告修法 壽險財報新增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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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修法,要求壽險財報要新增揭露四大資訊。圖/本報資料照片
四大新揭露指標

接軌IFRS17制度在即,金管會預告修法,要求壽險財報要新增揭露四大資訊。保險局官員13日指出,這次修正,主要是重新檢討財務報告的財務比率分析項目與公式,未來壽險本業對損益的占比、CSM釋放的占比等、新合約虧損占比都會一目了然。也就是2027年3月公布的2026年年報,開始揭露。

保險局官員指出,上次因應IFRS17「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是在2023年11月,在觀察國際施行一段時間後,針對投資人最想看到的四大資訊都要求揭露。這次共調整四個IFRS17下重要財務比率分析項目與公式,包括增訂壽險業的保險服務結果對稅前純益比率、合約服務邊際釋放對保險服務結果比率、新合約之合約服務邊際比率、新合約虧損性合約損失比率,前三項的比率愈高愈好,最後一項虧損性合約損失占比愈低愈好、甚至沒有最好。

保險局官員解釋,保險服務結果對稅前純益比率會看到壽險本業在稅前損益的貢獻,因為未來在IFRS17下的損益表上會有結構上的改變,會有保險服務結果、財務結果與其他服務結果,保險服務結果會看到保險本業營運績效對於稅前損益的貢獻。

合約服務邊際釋放對保險服務結果比率則是指未來保險服務結果的產出中有多少是CSM(合約服務邊際)釋放出來賺到的,可去評估商品設計與實際銷售及產出對公司的貢獻。

新合約之合約服務邊際比率的分子,是新合約的合約服務邊際金額、分母是預期未來現金流入現值,指的是以後賣出的保單整體現金流入的估計,裡面占的服務邊際是多少,比率愈高代表這張保單愈賺錢,可以評估未來新保單銷售的CSM是否占比是高的。

新合約虧損性合約損失比率的分子,是新合約原始認列虧損性合約損失、分母是預期未來現金流入現值,可評估這些保單虧損的程度與對公司的影響。除四項新揭露指標外,參考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今年3月19日修正發布規定,酌修文字及刪除主要股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