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與新壽就T17、T18地上權案合意解約,解約「分手費」44.3億元,台北市議會12日大會討論後備查通過。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指出,錢退還給新壽後,原則上市府還需要支付9.85億元,市府已告知並與輝達協調後,輝達原則上概括承受。
此外,還有租金、繳到中央的稅收等,輝達也願意承接,總計大概要支付14.41億元。
原先新壽報價44.7億元,經過台北市府委請會計師去新壽查詢相關憑證,刪除4,000多萬元,最終確定44.34億元報議會。
李四川指出,此報價包含新壽已繳給北市府的錢約34.5億元,加上顧問及工程費用、資金成本等共約9.85億元,中間除市府退還的權利金外,剩下約14.41億元,輝達願意概括承受,這部分都會納入未來與輝達議約的權利金價格。
未來與輝達簽約的權利金到底多少,李四川指出,現在要看T17、T18基地中間道路合併後,基地邊緣是否部分做道路使用,如輝達欲完整使用整塊基地不做道路,權利金應不會超過125億元,如部分做道路,權利金應落在120億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