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51030巫其倫/台北報導

穩定幣 央行首度表態納管

具支付功能,恐影響現有支付與金融體系,加上可能被用於洗錢或詐騙

image
央行認為穩定幣具支付功能,恐影響現有支付與金融體系,加上可能被濫用於洗錢或詐騙,首度表態將納管。圖/本報資料照片
央行穩定幣規範

 穩定幣為當前市場火熱議題,中央銀行新出爐報告指出,穩定幣可能成為跨境支付,以及台外幣資產兌換工具之一,將研議業者向央行申報資料的作業及規範。這是央行首度對穩定幣納管表態,引起市場關注。

 央行副總裁朱美麗30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據央行29日提供的書面說明,穩定幣具支付功能,可能影響現有支付與金融體系,加上可能被濫用於洗錢或詐騙,應適當監管,主要國家已陸續將穩定幣納管。

 至於我國對虛擬資產的監理,央行表示,由金管會研擬「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穩定幣發行規範與美國、歐盟相似,包括發行許可、發行人資格、資產區隔、準備資產管理、禁止付息及資訊揭露等規定。主要國家監管作法分為兩類,一種是直接訂定穩定幣專法,例如美國;另一種是訂定虛擬資產法案,內容包括穩定幣相關規範,歐盟及我國都採此方向。

 央行強調,正與金管會共同研議穩定幣相關議題,並提供主管機關美國與歐盟法案的規範重點,也提出與準備資產相關的規範,以及外匯相關事宜。

 對於準備資產規範,央行提出兩方向,一是穩定幣發行人應比照電支機構,發行達一定金額者,準備資產一部分須提存於央行準備金,其餘用於存款或購買高品質、高流動性金融資產;二是穩定幣準備資產價值需大於或等於其發行的穩定幣金額,以增加市場信心並防範擠兌。

 外匯相關事宜方面,央行認為,目前穩定幣主要用於買賣其他虛擬資產,未來如運用於實體經濟活動的支付,將可能成為跨境支付及台、外幣資產兌換的工具之一。未來將就穩定幣於實體經濟活動的可能應用,研議相關業者應向央行申報資料的作業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