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發布的景氣燈號已有相當長的歷史了,自1984年起架構始定,以九項指標的變化來衡量當月景氣走勢。隨著產業結構改變,四十多年來每隔五、六年就會通盤檢討進行改版,淘汰鈍化指標,引進敏銳度高的指標,並調整檢查值,以讓燈號能如實反映景氣。
當前的九項指標是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生產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加班工時、海關出口值、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營業額、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綜合看來,已兼顧金融面、實質面及信心面,算是很完整了。
然而,最完整的景氣衡量方式是看實質GDP,也就是經濟成長率,可惜經濟成長率只有年資料、季資料,並沒有月資料,因此才需要景氣燈號來補這個不足。以此而言,景氣燈號的組成自應與GDP的成份一致才是。那麼,GDP是如何組成的?從支出面來說,是由民間消費、民間投資、政府支出及貿易差額四項構成,從生產面來說,是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的生產毛額三項加總而得。
我們來加以檢視,從生產面而言,如今九項有工業生產指數、股價指數、製造業銷售、工業與服務業加班工時,雖少了農業,但工業、服務業大致俱備。從支出面而言,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反映民間投資、海關出口反映貿易景氣,批發、零售及餐飲則反映了消費榮枯,看來也大致完整。
然而,「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這項看似反映消費,其實不然,其中批發業由於包括貿易業,貿易榮枯對其影響更大,此外,批發業營業額占「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的比重非常高,長期以來大概在70%上下。
這意思是說批發、零售及餐飲營業額成長率是高是低,全然取決於批發業。只要批發業好,即使零售、餐飲業景氣再差,這項指標依舊亮眼,反之,批發業差,零售、餐飲再好,這項指標仍然低迷。
這樣說來,原本該用來反映民間消費的「批發、零售及餐飲營業額」,根本無法正確反映消費的走勢,反倒是與貿易指標如響斯應了。我們以甫公布的114年9月景氣燈號為例,這項指標年增率7.0%,讓景氣綜合判斷分數一口氣加了2分,是9月景氣能由綠燈提升至黃紅燈的功臣,然而國內消費真的好嗎?並沒有。
這項指標是批發、零售、餐飲三項指標的加總,以9月而言,經季節調整後的批發業營業額年增率10.2%,零售業-0.1%、餐飲業0.9%,由此可知,真正能反映消費的零售、餐飲景氣依然疲弱,民間消費的實況並不理想,9月燈號加這2分是拜批發業之賜,換言之,是貿易成長的貢獻,而非消費擴張的結果。
再舉個例子,2023年我國出口衰退9.8%,批發業營業額同步衰退6.9%,零售業、餐飲業則有6.2%、20.4%的高成長,這說明民間消費情況不錯,然而三者合計的營業額依舊衰退2.4%,「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無法正確反映消費的榮枯,全由占70%的批發業左右全局,再一次得到證明。
改善之道很簡單,就是排除批發,改以零售、餐飲的營業額來取代現行這項指標,如此才能反映消費的變化而與GDP桴鼓相應。自經建會時代以來景氣燈號定期檢討,汰換了不少指標,像直接與間接金融、票據交換及跨行通匯、非農就業人數皆由於無法正確反映景氣而另選指標替代,以此而言,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收這項指標理應予以汰換。
現行景氣燈號於去年元月改版,迄今不到兩年,距離下次改版仍有三年之久,等三年太久,國發會或可打破常規,經檢視後迅速加以更替,因為編製一個正確的景氣燈號,以如實反映國內總體景氣,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