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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社論

AI政策應有更宏觀的思維─探討「AI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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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將是人類有史以來掌握最重大的技術,相較過去任何科技,影響更為深遠。圖/本報資料照片

 為配合防詐政策,有銀行開始使用AI偵測高風險帳戶;但由於AI判定過嚴,以致民眾正常使用的銀行帳戶被凍結。無獨有偶,國道特定路段自去年啟動AI執法後,不僅舉發件數陡增,媒體陸續披露,有相當高比例駕駛人表示,明明沒違規卻被舉發,質疑AI誤判提出申訴甚至行政訴訟。

 AI導入公共治理原本立意良善,卻造成不少民怨。這個會期立法院可能通過「AI基本法」、台灣將邁入AI新紀元之際,如何善用但卻不受制AI,為亟需思考的新課題。

 2017年台灣宣布進入AI元年,2018年就有立委提出「AI基本法」草案。但彼時AI尚未大量應用,社會關注與共識均不足。但近年來,隨著ChatGPT、Gemini、Grok、DeepSeek等生成式AI橫空出世,其驚人的自我學習能力與強大的功能,讓各國都認為AI必須加以規範,紛紛通過AI基本法。為順應此潮流,台灣亦加速立法:去年7月15日國科會提出「AI基本法」草案,經過一年多跨黨派協商後,今年8月28日行政院將修訂後的「AI基本法」送交立法院審議。

 雖離三讀完成立法程序仍需時日,但台灣有望繼歐盟、南韓、日本後,成為另一個通過AI專法的國家。此法的通過意味台灣的AI治理邁向新里程碑,更揭示台灣將由AI硬體生產向應用層面的跨越。

 然而,如上所述,雖政府一再強調AI只是輔助、不能由AI來做最後決定;但AI開始被使用以來,各國都產生不少前所未見的新課題。無論隱私、資料不當的被蒐集與濫用;或演算法造成的錯誤判斷、偏見或歧視;或AI自主性造成的道德困境;甚至AI深偽(Deepfake)技術的刻意操控,或大規模監控、臉部辨識、行為分析下對公民自由及隱私權的侵害等,都讓人對AI戒慎恐懼。

 AI的失控或濫用確實時有所聞。2016年微軟AI聊天機器人Tay,由於沒有審查機制,在被網民惡意訓練操控後,成為發表種族歧視、仇恨言論的極端主義者;2018年以來,美國使用臉部辨識系統失準,發生數起錯誤逮捕事件,以致一些歐洲國家及人權團體呼籲禁用;2018年美國自駕車AI系統,沒能辨識出夜間過馬路的行人發生死亡車禍等,和上述台灣帳戶凍結案例一樣,2021年義大利某銀行採用AI系統偵測詐騙,將數百萬筆合法交易標註為可疑,導致民眾帳戶遭凍結。隨著AI的廣泛運用,類似這樣的情事,將成為AI時代人們的日常。

 雖然各國的AI基本法都強調,要在兼顧人權下鼓勵創新;但AI將是人類有史以來掌握最重大的技術,相較過去任何科技,影響更為深遠。隨著AI在醫療、教育、金融、交通等日常生活應用的擴大和滲透,將改變人們的工作模式、生活型態,為人類帶來光明的同時,也可能帶來難以估量的災難。

 朝野對於AI基本法已形成一定共識,但行政院認為不需明定主管機關,由各部會訂定相關的作用法即可,提案立委及學者專家則認為,AI不僅為技術革新,還是產業社會全面的典範轉移,因此應成立能整合各部會的治理中樞。

 考量到AI的跨領域性質及其顛覆性的創新與破壞,或可參照先進國家成立國家級的AI戰略委員會,擘劃台灣的AI願景才是長治久安之道。若台灣的AI推動只是技術上的盲目運用,公共治理不但便宜行事,令出多門的政策不協調,更將造成台灣AI政策治絲益棼,未蒙其利先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