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50911楊日興、傅沁怡、曾麗芳/綜合報導

財劃法爭議 中央地方本周交鋒

 對《財劃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10日指出,外界都期待中央地方完成編列,當前正是必須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時候,本周內將分別邀請地方首長們探討解決問題的最終方式。

《財劃法》修正案通過後,中央政府日前公布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部分縣市不增反減,且攸關地方財政的計畫型補助款及一般性補助款至今無下文,台中市長盧秀燕10日號召藍白與無黨籍共15縣市首長與代表發表聯合聲明,向中央提出三大訴求:

 一、財劃法修法的目的在確保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統籌分配款與一般性補助款應依照財劃法立法精神完整且合理分配,且須保障各地方政府此二者財源較修法前皆只增不減。

 二、一般性補助款應回歸透明、公平、公開的公式設算分配,不宜淪為中央片面制定規則與審查標準的申請制。

 三、中央原已核定給各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應受保障,不得任意短編、刪減或拖延,籲中央儘速核實補足。

財政部則強調,財政收支劃分涉及財政資源重分配,財政部將繼續和地方討論協商,尋求最大共識,新版《財劃法》大幅削減中央財源,卻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此外則是分配公式擴大城鄉差距與爭議,必須就垂直及水平分配作全盤檢討規劃。

 財政部說,其中序位分數及鄉(鎮、市)分配公式的部分,因法律無明文規定,考慮參酌地方政府共識進行計算及分配,分母爭議必須透過修法解決;無法分配的345億元因屬統籌稅款,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此外,新版所訂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有3大爭議,1是90.5%分配本島各市縣及2.5%分配離島3縣的計算公式,分子是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市縣計算,致無法完全分配;2是未明確規範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定義及計分方式;3是未具體明定分配鄉(鎮、市)之核計項目、指標及權重,也沒有具體明確授權由何機關研訂分配公式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