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少子化與勞動力缺口問題,行政院4日通過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預計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來勞工可更彈性以「日」請育嬰留停,以「時」請家庭照顧假,減少青壯年因育兒離職壓力,協助企業留才。
新制將同步修正相關子法,包括《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勞工請假規則》等,勞保局申請流程與系統也將調整。
勞動部4日召開《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說明記者會,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指出,政策核心是讓育兒父母可以兼顧家庭與工作,減少離職,同時協助企業留住人才。他說,去年新生兒約13.4萬,今年預估僅剩11萬,受制於現有職場制度,30歲後女性勞工因家庭照顧需求離職比例高,這對企業勞動力供給造成影響。
根據新制,勞工在子女3歲前,最長兩年,其中的六個月提供8成薪補貼期間內,可改以日為單位申請,單親最高30日、雙親合計60日;至於家庭照顧假,調整為可按小時計算,以及7日事假,合計112小時,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全勤獎金。
對民間倡議育嬰留職停薪可適用年齡不應限於3歲以下,洪申翰說,現階段方案以現行制度延伸,先針對3歲以下雙親推行,讓勞資雙方先行適應,若未來擬擴大適用年齡,需送立法院修法。另外,目前方案提供六個月的8成薪資補助,下個階段若要延長補助七個月需修法,《就業保險法》修正預計於年底前送出勞動部。
為降低雇主負擔,勞動部將提供三大配套,一是補助小微企業,員工請1日育嬰留停,雇主可獲1,000元獎勵金,中大企業則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二是勞工應提前五日申請,如遇子女突發疾病或停課等狀況,可於一日前提出;三是若人力調度不及,雇主得彈性安排職代加班,但仍須避免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