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50711黃于庭、魏喬怡/台北報導

保險接軌IFRS 17 金管會:將調整監理年費

image
金管會修正保險業監理年金計費方式

 金管會預告將修正計算保險業「監理年費」的計算方式,目前公式是以「實質營業收入的萬分之三」,為因應保險業將於2026年全面導入IFRS 17會計制度,監理年費的計算公式也需調整才能反映真實情況,並重新定義「實質營業收入」的加項和減項,於2027年繳交2027年套用新制後的監理年費適用。修正草案將於近期預告,各界若有意見可於公告日起60天內提供意見。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原監理年費公式是根據舊的財報制度所設計,此次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第5條是為銜接IFRS 17下的新會計架構,使監理年費計算邏輯與財報數據一致,避免產生誤差。

 目前保險業繳交的監理年費總額大致穩定,2023年與2024年壽險、產險與再保險公司總計繳交的監理年費分別為3.53億元及1.92億元。

 若以修法後的收費標準計算監理年費,金額大致與現行制度相當,約落在2億~3億元,顯示新舊制度間差距不大。

 由於IFRS 17對會計科目表達方式改變,金管會此次也同步修正「實質營業收入」的定義,明定計算範圍的加項與減項,加項包含保險收入及再保險收益或費損、淨投資損益(扣除分離帳戶及部分負債變動後),以及資產管理服務與其他營業收入;減項則包含理賠金與保險服務相關費用、保險財務費用(不包含分離帳戶的部分)、強制汽車責任險特別準備淨變動,以及死利差互抵準備金提存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