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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呂俊儀/台北報導

華新麗華×外商結合案 公平會通過

 公平會2日通過華新、新加坡商Walsin SG、香港商Mimosa、印尼商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華新永旭)結合案,依《公平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說明,華新與WESSI均產銷「不銹鋼盤元」,具水平競爭關係;華新產銷「不銹鋼鋼胚」,且為WESSI產銷「不銹鋼盤元」上游原料,雙方也有潛在垂直供應關係。由於2024年WESSI才於印尼設立,現並無產能,未來主要經營東南亞、南亞市場,於我國並無經營實績。

 此外,公平會認為,結合案完成後,華新既有「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業務並不受影響,於台灣仍須面臨其他國內、外業者競爭;結合對台灣「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市場結構均無影響,應不致對相關產品市場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強調,華新為了透過結合案拓展東南亞、南亞市場,進行全球布局,擴大其國際競爭力,審酌相關因素後,依《公平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華新新加坡全資子公司Walsin SG擬增加對WESSI投資,且將與Mimosa共同經營WESSI,並控制WESSI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因達到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適用情形,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華新董事會去年11月決議赴印尼投資年產30萬噸不銹鋼盤元廠,根據規劃,預計2026年第二季完成建廠,2027年上半年量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