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積極追討欠稅大戶積欠的稅金,統計自2010年至今,成功追回182.66億元。官員表示,陳年舊案因為欠稅人多數早已脫產,甚至已逃亡外或過世,追回的機率不高,近年平均每年追回5億元,但多是新案。
財政部表示,後續將針對滯欠金額累計1,000萬元以上、社會關注、具指標意義等重大執行案,加強資料蒐集、查證,與法務部聯合查核、定期通報,進一步提升追稅績效。
據財政部1日公布的欠稅大戶(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企業欠稅逾5,000萬元)名單,合計868案、欠稅金額828.23億元,案件數和金額雙創五年低點,其中個人欠稅最多者仍是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欠稅金額達19.54億元。企業欠稅部分,多年位居榜首的環亞大飯店因部分欠稅案的追稅期限已滿,欠稅金額從21.8億元降為7.1億元,名次退至第11,松竹皇宮大酒店因而成為新一任企業欠稅王,合計積欠營所稅、營業稅與罰鍰共11.68億元。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名下遠向建設積欠營所稅8.3億元,今年新入列為第七大欠稅企業。
財政部表示,欠稅公告件數與金額下降,一方面是2007年《稅捐稽徵法》修法後,確定欠稅案件的徵收期與執行期最長合計15年,不少舊案因屆滿追稅期而依法註銷,但主要還是五路並進,積極追欠稅。包括:
一、強化與行政執行機關合作,分析查核異常資金流向及消費情形,以利行政執行機關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或核發禁止命令;二、依民事法令及稅捐稽徵法代位權規定,以利於行政執行;三、利用稅務資訊系統定期交查欠稅人財產、所得、存款、勞健保、公共工程承攬、抵押債權、船舶、航空器、集保、信託、營業銷項、遺產稅申報、保險憑證、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等資料,積極發掘欠稅人可供執行標的;四、督促各地區國稅局就移送執行經多次拍賣無人應買案件,評估承受有實益者;五、落實監督管理機制,督促稅捐稽徵機關定期回報公告重大欠稅案件清理情形,並將清理績效納入稅捐稽徵機關稽徵業務考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