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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鄭妤安、魏喬怡/台北報導

OIU免稅優惠延 金管會獲神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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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法後效益

 立法院會1日三讀修正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條文,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的優惠期間延長10年,自今年2月6日起至民國124年12月31日止。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此次修法是我國推動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政策一環,對保險業拓展國際市場、強化產品競爭力具關鍵意義。

 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今年2月屆期。為配合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條文,將實施期間延長10年。

保險局指出主要有三大效益,一是可提供保險業者持續進行商品研發誘因,以利OIU保險商品的多元化;二是透過OIU協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業務的推動,共同擴大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發展;三是加深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吸引更多國際客戶與資金進入台灣金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