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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呂淑美/台北報導

權證提前退場機制 通過

 臺灣證券交易所25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將針對無流通且深度價內或價外的權證,發行商得申請該檔權證提前下市,等於為符合無流通等相關規定的權證,立下了提前退場機制。據估計,目前約有二、三千檔符合提前退場條件。惟是否申請提前下市,由各發行商自行決定。

 證交所25日加開董事會,董事會通過增修證交所「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九條之一、第十一條及「營業細則」第四十三條之一。證交所指出,為減少市場無交易之冷門認購(售)權證,除上(下)限型權證外,發行人於發行計畫、銷售及上市公告中載明,如無流通在外發行單位且最新履約價格或點數達到價內或價外20%以上等條件者,得申請其提前終止上市。

 未來將針對權證在發行兩個月後,同時在到期兩個月前,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發行商就可申請提前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