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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黃于庭、鄭妤安/台北報導

地震+住宅火險 列強化投保兩險種

金管會表示,至4月底,兩者投保都低於4成,投保意識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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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針對住宅火災險及地震險投保意識待加強,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截至今年4月底,兩者投保率都是38.89%。圖/pixabay
住宅火災險與地震險保障內容一覽

 國人針對住宅火災險及地震險投保意識待加強,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截至今年4月底,兩者投保率都是38.89%,但主要以房貸族約占9成居多,非貸款戶僅已投保者的1成左右,顯示仍須提升自主投保意識,另提醒民眾,住宅火險僅限於自用保障,若有營業則需投保商業火險。

 陳清源指出,從國際比較來看,台灣在住宅地震險投保率相較於日本是較高的,火災險投保率則與各國相近,但因住宅保險屬於個人財產保險,非法律強制投保項目,目前透過學校和村裡等各種管道不斷宣導,特別針對偏鄉民眾,希望讓民眾了解台灣有火災和地震保險可供投保。

 陳清源指出,住宅火災基本保險的保障範圍包含建築物及其內的動產因火災、爆炸等事故所致之損失,其他像是航空器墜落導致民宅損傷等意外事故,也都涵蓋在保障範圍內。建築物的保險金額是以重置成本為計算基礎,同時也包含因火災事故導致第三人傷亡或財損的責任保障。

 在理賠金額方面,住宅火險針對第三人責任保障的上限分別是每人體傷100萬元、每人死亡200萬元、每事故體傷死亡1,000萬元、每事故財損200萬元、每事故賠償2,400萬元,有助於被保險人降低法律風險。

 目前住宅火災保險亦包含颱洪費用保障,針對住宅建築物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造成的損失,依照建築物所在地區別,分別提供7,000至9,000元的基本保障,作為緊急復原之用。

 在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部分,陳清源表示,現行制度針對因地震等事故造成住宅建築物倒塌或不堪居住的全損時,以重置成本為基礎,最高理賠保險金額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且今年7月將規劃增加臨時住宿費用保障,若因地震導致建築物未全損、被評估屬於紅單等級,將另外給付10萬元臨時住宿費,讓民眾獲得更多保障。

 對於住宅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元的民眾,金管會提醒,可視需求加保「超額地震保險」,提高保額以填補房屋因地震所致的損失。由於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並未包含動產,民眾如想獲得動產保障,可另外加保「擴大地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