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金融科技新創業者大放福利,為扶植金融科技新創產業發展,5日發布「金融科技創新園區2.0」政策,分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等三階段,提供相應資源,一方面輔導能朝向上市櫃發展,二來透過多元管道吸引新團隊,達到明年招收至少10家新團隊進駐園區2.0的目標,促進生態圈發展。
「金融科技創新園區2.0」政策是由金管會攜手金融總會、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創投公會及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共同發布。金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處長胡則華指出,園區2.0方案最大差異,在於引進分階段輔導機制,更貼合業者實際需求,特別是在成長期與成熟期階段,導入創投公會、櫃買中心與證交所等資源,提升企業資金挹注機會,促進資本市場的對接。
從初創期到最後上市櫃,園區2.0目的是幫助新創導入資本市場資源。過去園區1.0的孵化與加速器功能雖已初具規模,但對團隊需求的分類與資源分配仍有限,園區2.0方案則著重於打造完整價值鏈,強化不同階段企業的發展脈絡。
根據規劃,初創期團隊以剛成立、進駐園區為主,重點是協助完成合規輔導、導師媒合、國際交流及獎勵輔助,並協助團隊驗證商業模式;成長期聚焦於已有商品或服務進入市場、具客戶基礎的公司,可虛擬進駐園區,並透過創投公會協助媒合資金與合作夥伴;成熟期則著眼穩定營運擴張、擬進軍資本市場的新創,除延續前述資源外,還可獲得證交所、櫃買中心與專業會計師的財務規劃輔導,加快邁向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