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95年8月3日制定「強積金條例」,確定制度架構,自2000年12月1日實施,屬於香港的退休保障安排,被稱為強制性公積金計畫(MPF)。除少數人士獲豁免,強制18歲至65歲的香港勞工參與,並由資方及勞方共同供款成立,截至2025年1月底規模為港幣1.31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