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50519呂晏慈/台北報導

長照保險法 最快年中有譜

依健保身份納入,由被保險人、雇主、政府三方共同分擔,開辦前三年費率1.19%

image
跨黨派提「長照保險制度」主要內容

 隨著超高齡社會來臨,長照基金服務人口逐年成長,不過目前其財源仰賴房地合一稅、遺贈稅與菸稅等稅基波動大的「機會型稅收」,因此,跨黨立委提案訂定《長期照顧保險法》,盼透過強制性社會保險,為基金永續經營籌措可長可久的財源。若立法院依在野主張延會至7月底,最快可於年中初步對焦。

 提案立委指出,長照保險對象為所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灣者,依健保身份納入,由被保險人、雇主、政府三方共同分擔保險費,開辦前三年保險費率1.19%,之後每三年須定期精算費率。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示,將於2026年起推動「長照3.0」政策,同時政院內部也啟動研修四年期「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盼提升高齡者自立自主,促進世代共榮永續,實踐「健康台灣」理念。

 但不少學者專家建議,長照計畫除了挹注更多公務預算,政府可考慮開辦長照保險,建立兼容稅收與保險的混合財源制度,不過衛福部對此尚無定見,認為目前長照基金充裕足以支應,同時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持續廣徵各界意見。

 跨黨立委已提出《長期照顧保險法》。提案立委指出,為使長照制度完整及持續推行,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如以社會保險理念為基礎規劃長照保險,以籌措充足財源。依據提案內容,長照將與健保以並存的方式採雙軌制,而長照保險對象為所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灣者,依健保身份納入,由被保險人、雇主、政府三方共同分擔保險費,開辦前三年保險費率1.19%,之後每三年須定期精算費率。

 對於財務管理機制,草案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的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金額36%,不足部分由預算撥補,並明定設置長期照顧保險會,由被保險人、雇主、保險服務機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財務平衡方案、保險給付範圍等事項。

 相較著重提升服務普及、社區多元服務的「長照2.0」,目前政府的「長照3.0」將進一步追求「廣度」,包括強化重度失能照顧、納入安寧療護,也強調「在地安老」概念,以社區為基礎提供服務,盼藉此打造居家、社區、機構、醫療一體式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