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4月30日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這是大陸第一部有關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強調要「平等保護」民營企業,並自今年5月20日起實施。
新華社報導,「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
報導指出,該法將進一步改善民經濟發展環境,保障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企業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及民營經濟人士健康發展。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楊合庚表示,以法治之力激發民營經濟發展動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3月底,大陸現存民營企業超過5,700萬戶,占企業總量的92.3%。有專家以「456789」形容大陸的民營經濟,即資源占用率不到40%,稅收占約50%,GDP貢獻約60%,技術創新占70%以上,解決城鎮就業人口80%以上,企業數量占總體超過90%,凸顯出民營企業對大陸經濟發展之重要性。
在中美經貿衝突加劇、大陸房市與消費不振等內部經濟問題未解之時,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今年2月17日,也是時隔逾6年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強調「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大顯身手正當其時」,穩民營經濟發展意味相當濃厚。之後,「民營經濟促進法」也加快審理。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劉英表示,在當前國際局勢背景下,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並迅速實施,相信有利促進大陸經濟增長,推動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能夠有效、有力的去應對外部不穩定、不確定性的衝擊和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