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24日宣布,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已簽署命令,實施加強中國應對外國制裁措施的新規定。
路透報導,近年中國一直努力應對來自西方各國的貿易和投資限制。美國總統川普2月以來對中國產品加徵20%的關稅,且最快可能在4月初徵收更多關稅。作為回應,中國徵收了反制關稅,對稀土等某些資源的出口實施限制,並對外國公司展開調查。反外國制裁法是中國用來反擊外國政府侵犯其發展權的另一個工具。
報導指出,李強近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共有22條。
現有的「反外國制裁法」,是在2021年6月10日由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表決通過,同日公布實施。24日公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則是對「反外國制裁法」提供更具體的反制措施及程序。
該法規定,參與制定或實施針對中國公民或實體的歧視措施的個人或實體,可能會被中國政府列入反制裁名單。名單上的人員可能被拒絕入境中國,甚至被驅逐出中國。這些人員在中國境內的資產、「智財權」可能會被扣押或凍結,並可能被限制與中國境內的實體或個人進行業務。
同時,這項規定明定,「反外國制裁法」中禁止或限制進行的「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環保、經貿、文化、旅遊、衛生、體育領域的活動。
此外,「反外國制裁法」中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禁止或限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