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郭智輝20日於立法院經委會再次回應台積電赴美議題,他澄清,台積電赴美投資的過程經濟部其實都有參與,日前曾說「不知道」是指1,000億美元的金額,但台積電預計設幾座的晶圓廠等,經濟部都有掌握。
立院經濟委員會20日請經濟部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由於郭智輝日前接受電台專訪時,對於台積電赴美投資1,000億美元表示「事前不知道」,引起軒然大波,立委於質詢時關切相關議題。
郭智輝表示,台積電到美國投資一事,從總統開始,到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都參與了全部過程,各部會負擔的內容不同,經濟部主要工作則是投審司針對企業對外投資案的把關,並收集美國關稅政策等正確資訊提供參考。
郭智輝進一步說明,接受電台專訪時,他認為主持人詢問的是知不知道1,000億美元這個數字,他直言,政府與台積電溝通的過程中,並未獲得投資金額數字,但台積電預計設幾座的晶圓廠、先進的封裝設施,或是研發中心,經濟部皆有掌握,至於金額則尊重台積電,且台積電是上市櫃公司,有任何重大投資案等決策,應由公司自行宣布。
至於台積電赴美投資是否要符合「N-1」,郭智輝強調,企業對外投資皆要符合相關法規,投審司也據此審查。根據《公司國外處投資處理法》第六條,國外投資不予核准的要點有六點,包括: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違反國際條約或協定義務、侵害智慧財產權、違反《勞動基準法》引發重大勞資糾紛尚未解決,以及破壞國家形象。其中,第二款為「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經濟部官員說明,其解釋空間即包含應符合國家政策方向,也將據此要求符合「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