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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傅沁怡/台北報導

碳稅接軌碳費,財部委外報告出爐 碳費制度 應給5年觀察期

 碳費去年8月上路、今年開徵,針對是否以碳稅取代碳費,財政部最新委外研究報告出爐,強調短期可先維持現行碳費制度,並給予五年觀察期間,未來再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進行總檢討,調整碳定價政策。

 財政部是在去年3月委外研究碳稅接軌碳費、併同檢討貨物稅的可行性,研究期間原本至去年11月,但報告延至本月才正式出爐。財政部5日也把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委會。

 依財政部委外報告,共分三種模式進行評估,第一種為維持碳費政策,暫不課徵碳稅,觀察期五年,但同時建議修改碳費相關法規,將新增碳費收入優先撥用於公正轉型,以實現雙重紅利。

 第二種模式則是碳稅與碳費並行,除維持原碳費政策,也參考日本對油氣類貨物加徵適量碳稅,並將天然氣和煤炭納入課稅範圍;同時改革貨物稅,包括停徵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電器項目,並適度調降機車貨物稅稅率。

 但相關官員表示,以國際碳定價政策的經驗來看,目前沒有任何國家同時採取碳費和碳稅的例子,碳稅費併行可能引起民眾質疑,或衍生廠商對同時要繳交碳費和負擔碳稅的不平之鳴,法規遵循和政治阻力都會較高。

 至於第三種則是以碳稅取代碳費,新增天然氣和煤炭為課稅項目,同時停徵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電器的貨物稅和調降機車貨物稅稅率。

 在淨收入部分,委外報告預估,維持碳費每年淨收入預估60億元,採碳稅費併行或以碳稅取代碳費方案,則調整課稅項目後,每年淨收入約可達325億元至341億元。報告表示,考量對廠商的經濟衝擊,短期可維持碳費制度,並給予五年觀察期,未來再配合淨零排放調整碳定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