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50226呂淑美/台北報導

資本額百億公司 3/17前須公告去年財報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依規定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的公司,須在3月17日(周一)截止公告申報去(113)年財務報告,合計共127家;其餘907家上市公司截止公告時間為3月31日。

 證交所指出,截至目前為止,本國及第一上市公司(含創新板公司)分別為949家及85家,共計1,034家,113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及金融保險業之上市公司(共計127家,本國上市125家及第一上市2家)為3月17日。

 其餘上市公司(共計907家)為3月31日(周一)。為避免屆時網路流量壅塞,請上市公司掌握時效,及早辦理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事宜。

 證交所並提醒上市公司,應同步公告申報「格式化財務報告」與「電子書」,以利投資人參閱上市公司之完整資訊。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電子書,其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及四大表核章等部分,應上傳已掃瞄相關人員簽章之文件,俾與實體財務報告一致。

 另也提醒投資人,從事股票交易前應參閱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上開財務報告資訊,屆時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財務資訊/公司營運」項下查閱,或至「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下載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