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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呂雪彗/台北報導

風電3-2期 光棍節簽約

五家開發商11月11日需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繳交履約保證金;惟業者盼給予緩衝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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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3-2期共五家開發商獲配2.7GW風場容量,11月11日光棍節須和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是否有廠商棄標,攸關2030年前綠電供給量,備受矚目。圖/本報資料照片
風電3-2期獲配容量情況

 風電3-2期共五家開發商獲配2.7GW風場容量,11月11日光棍節須和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是否有廠商棄標,攸關2030年前綠電供給量,備受矚目。據了解,開發商爭取3-2期於明年第二季再簽行政契約的建議,已遭否決,經濟部傾向如期簽約,避免重蹈覆轍,一再展延導致3-2如期完工併網遙遙無期。

 風電3-2期計有森威集團的又德風場獲得700MW容量、風睿(SRE)海廣風場獲得800MW容量、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渢妙風場600MW、Corio的海鼎一風場獲360MW、德能的德帥風場獲240MW,總計五座風場獲配,容量2.7GW。

 依規定,11月11日風電3-2期得標廠商必須和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以確定3-2期開發風場容量。據悉,部分風場希望爭取多一點緩衝空間,而每家開發商盼簽約展延理由不盡相同,其中CIP多次對外公開表示,考量渢妙風場累積曝險迄今已高達130億元、為全球單一國家、單一計畫風場最高,倘若3-1期融資尚未到位,就要在11月中旬之前再付出3-2期約2,000萬美元(相當約新台幣6億元)履約保證金,CIP總部的投審會恐怕不會過關。

 「渢妙二一定做!」CIP表示,但須待渢妙一風場融資到位後,才能繳交履約保證金,或爭取「先簽約、後付保證金」,以落實基金良善管理人責任。

 「CIP的如期併網都是用錢砸出來的!」CIP區域總裁許乃文說,為讓渢妙一風場在2027年如期併網,融資尚未到位前,動用自有資金採購下單、下料,致曝險金額不斷升高;而CIP是唯一未申請展延併網的開發商,期盼經濟部在3-2期簽約給予合理緩衝空間。

 據悉,日前森崴集團面見經長郭智輝時,也爭取展延3個月再簽約。有業者透露,2029年歐洲各地大力興建風場,已搶不到大型施工船,且風電原物料漲太高,擔心國產化政策一旦鬆綁,CPPA買家要求降低售價,開發產生各種變數,需時間審慎評估,因此希望展延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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