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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黃有容/台北報導

勞部:月領3.1萬列低薪勞工

 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建議勞動部研議「低薪」定義,勞動部長何佩珊17日於於立院衛環委員會指出,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薪資中位數三分之二以下為低薪,目前台灣薪資中位數為46,000元,亦即低薪族群為薪資31,000元以下。

 勞動部17日到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面對立委林淑芬質詢,經發會顧問會議談到以專法推動企業薪資透明度,此前請勞動部先定義「低薪」範圍時,何佩珊作上述回應。但立委質疑勞動部勞發署開出的職缺竟有月薪29,261元工作,質疑勞動部「帶頭開出低薪職缺」,對此何佩珊表示,2025年會將這些職位人員月薪全面調整至32,000元,預算已經編列,希望立委能支持。

 林淑芬說,公部門要帶頭解決低薪樓地板,具體作為是在2018年提升低薪者總薪資到30,000元,未達者要漸進式提升,並以加分方式鼓勵投標廠商幫員工加薪至30,000以上。何佩珊指出,勞動部預備向行政院報告低薪標準的同時,也同步檢討並體規範新的薪資標準。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書面報告中指出,現行政府機關各類勞工的人事管理事項涉總處業管部分,以工友、技工、駕駛為例,依工友管理要點規定,工友最高可敘至150薪點,每月最多支領35,430元;技工最高可敘至170薪點,每月最多支領38,110元。目前約9成工友(含技工、駕駛)已支年功餉最高級,加計考核獎金等,其平均每月總薪資達49,000元至5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