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視、民視及台視五媒體14日共同發出聲明指出,大型數位平台嚴重影響國內新聞媒體產業,形成極不公平競爭關係,特別是,大型數位平台本身並不投資於編採、製作內容,卻大量取用國內各大新聞媒體耗費人力、物力所生產的內容,進而吸走龐大數位廣告。國內媒體多年來廣告因而巨額流失,雖仍竭力支撐,繼續編採優質內容,惟此種技術架構下,扭曲的、不公平競爭愈趨惡化,將不知伊於胡底!
媒體共同聲明指出,不只台灣,世界各國媒體均面臨相同困境,澳洲、歐盟、加拿大、美國加州均已由行政、立法部門積極立法、介入,要求扭轉大型數位平台不公平侵奪媒體獲利的現況,以維護民主社會正常運作。
媒體共同聲明也期盼,立法院新會期中,議價仲裁依法應儘速於一定期限內完成,除議價外,若主張採基金撥補方式時,大型數位平台及政府對基金的捐贈應有強制性,且金額必須有明確標準,以解決大型數位平台與國內新聞媒體業者之間極度不公平、不對等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