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調漲預計10月16日起上路,經濟部9月30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產業電價平均調漲12.5%,平均電價4.29元;民生電價全面凍漲,維持平均每度2.77元。因對民生沒有直接影響,影響時間只有年末2.5個月,對全年CPI影響約0.03百分點。
經濟部指出,台電目前電價仍未足額反映成本,審議會綜合考量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決議本次住宅及小商店累進電價各級距不調整,未調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民生內需產業如食品、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凍漲;農漁、學校及社福團體漲幅部分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支應。
此外,為落實使用者付費,並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力,本次產業用電平均漲幅12.5%,平均每度4.29元;此外依照「用電量」及「產值/銷售額」設置兩項「打折門檻」,用電量較去年同期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的產業,本次電價凍漲;用電量較去年同期衰退5%以上,但產值/銷售額衰退不足15%,或是用電量較去年同期衰退不足5%,但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的產業,漲幅約7%;未符合以上條件的產業,則調漲14%。
由於調漲條件關於產值與銷售額,哪些產業屬於哪一類的漲幅,須等待經濟部提供清單給台電。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例如運輸類的汽車、自行車等產業,應該都在僅調漲7%或凍漲的範圍內。經濟部表示,目前台電每賣1度電就虧損0.4元,須逐步透過電價合理反映,以使台電持續開發建設及穩定供電,這次調價有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與兼顧產業競爭力兩大原則,調漲後平均每度4.29元,仍低於日韓工業電價。(相關新聞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