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旬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碳費每噸300元至500元,並將分階段調升,6年後增加至1,200至1,800元;台灣電池業者擔心增加產業成本,降低外銷競爭力,將導致產業外移,但也有電池業者強調,碳有價的時代已不可逆,贏家會找商機。
碳費的開徵已是勢在必行,從小型企業到大型公司,每一個行業都會被徵收,大勢所趨無法逃避,畢竟一個商品從原物料到成品的製造過程中,不論是使用原物料、水、電、耗材、人力、設備運轉、運輸、廢棄物等,都會產生碳足跡。
一般而言透過使用綠電或是低碳電,可以減少碳的產生,使用再生水,使用再生原物料,也都可以減少碳的產生;現今循環經濟節能減碳已成為產業趨勢,今天再生原物料的角色,已越來越重要了,由於再生原物料的來源是使用廢棄物、低價、堪用但不合乎使用效益、下腳料等再製而成,相較於原始的礦業開採、精煉、提煉等,再生原物料產生的碳就更低,因此使用再生原物料,的確可以達到低碳產品的要求。
本土電池再生材料業者強調,如何鼓勵發展再生原物料,首先要制定合宜的產業法規,若是短期欠缺法規依據,可採用「碳足跡」來擬訂,原物料的碳足跡可以區別製造過程中所使用的「碳」,這有助於減少「碳」的產生,就可以比較有效的少繳碳費。
業者表示,不過有4項問題是循環產業政策制定者要特別注意:1、再生原物料的產出,不一定是廢棄物轉製造而來。2、再生原物料的法規定義。3、碳足跡的制定。4、未來的循環促進法的再生原物料的課稅,是否比碳費貴?是否比使用原生物料貴?